2017-07-15 17:23:22 責任編輯:車麗安 0
車麗安內部為鋰電池作為核心,按照航空公司規定的鋰電池攜帶規定:
旅客為個人自用內含鋰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(照相機、手機、手提電腦、便攜式攝像機等)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,并且鋰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(瓦特小時)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,經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。
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。便攜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(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,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,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),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。經航空公司批準的100-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。
而車麗安汽車應急啟動電源額定能量值范圍是30wh-60wh之間,且原包裝為絕緣材料,方便攜帶。單個產品是完全可以帶上飛機的。